成 健
鲁迅平生喜欢栽种树木花草,不必名贵,养眼怡情便好。鲁迅晚年居住在上海大陆新村公寓,门前有一小块空地,他在里面种植了一些花木,其中有一株桃树,春暖花开,在寸土寸金的十里洋场,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也算是难得的风景。
鲁迅写文章常以触手可及的事物为素材,在平常现象中蕴含深意,例如,他曾多次借桃花来说事论理。
1918年,鲁迅写了一首白话诗《桃花》,发表于当年《新青年》杂志第四卷第五号上:春雨过了,太阳又很好,随便走到园中。桃花开在园西,李花开在园东。我说,“好极了!桃花红,李花白。”(没说,桃花不及李花白。)桃花可是生了气,满面涨作“杨妃红”。好小子!真了得!竟能气红了面孔。我的话可并没得罪你,你怎的便涨红了面孔!唉!花有花道理,我不懂。
这首诗在略带诙谐的叙事中,揭示了中国社会几千年来的积习:不敢直面现实,不敢直抒己见,不敢暴露真相。评人论事尽说好话,或者只能支支吾吾、含糊其辞,说些四平八稳的空话。若要说出一句真话,哪怕你以为没有针对谁、得罪谁,别人却会觉得名誉受到伤害,地位受到挑战,利益受到侵犯,就会像桃花那样“气红了面孔”。鲁迅以桃花作比喻,矛头直指那种惯于“瞒和骗”、把思想关进牢笼里的旧传统。当时新文化运动主将之一陈独秀认为鲁迅的作品“在《新青年》中特别有价值”,这首诗也深得陈的赞赏。
五四时期,鲁迅对新思潮经常有独到的见解和精妙的论述。1919年初,他针对那些沉湎于国粹,认为“从来如此便是宝贝”的顽固思想,在其“随感录”之一中打了一个生动的比方:“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这种以美喻丑的反转手法,产生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讽刺效果。
1926年11月7日,鲁迅在厦门写信给北新书局的老板李小峰,信中谈及文艺界对作品风格的论争,比如有人认为嬉笑怒骂的文字是为了迎合读者而败坏社会风气。对于这种狭隘的门派之见,鲁迅指出,文艺界应当倡导多样性和创造性的统一,决不能一花独放。“四时皆春,一年到头请你看桃花,你想多么乏味?即使那桃花有车轮般大,也只能在初上去的时候,暂时吃惊,决不会每天做一首‘桃之夭夭’的。”鲁迅的这番话,以假设启发思考,在委婉的论述中表达了鲜明的态度。
1935年4月,鲁迅致信日本友人山本初枝时说到上海龙华的桃花。龙华桃花是有名的风景,但鲁迅却不愿到此一游。他说:“龙华的桃花虽已开,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大杀风景,游人似乎也少了。倘在上野盖了监狱,即使再热衷于赏花的人,怕也不敢问津了罢。”1936年4月,鲁迅在给一名中学生的回信中说得更明白,“我有好几个青年朋友就死在那里面,所以我是不去的。”这里所指,是1931年2月,柔石等五位左翼作家被秘密枪杀于龙华警备司令部。在鲁迅笔下,大自然的美被反动政府的丑恶罪行完全玷污,看桃花的名所与杀害进步青年的屠场形成强烈对照,从而表达了他内心鲜明的爱憎。
鲁迅屡借桃花说事理,手法多种多样,抓住桃花的显著特征,分别采用比拟、反证、对比和类比的手法,看似轻描淡写,却是深入浅出,实为说事论理的精妙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