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回溯到两年前。
2017年3月21日,在第2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3月24日的前三天,省卫生健康委(原省卫生计生委)、州人民政府联合在吉首市举行了“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及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我州由此成为了湖南省唯一的国家级结核病分级诊疗及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地区。
试点选在了我州,是省里对我州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肯定与重托,意义非凡,责任重大。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国家及省级政策支持下,全州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州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先后克服资金缺口、人才缺乏、技术不足等困难, 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体系建立完善并顺利运行,全州结核病防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病人发现率大幅度增加,医疗保障政策在全省率先实现突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快速整体推进做出了应有贡献。
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在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到来之时,湘西州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多部门联动 构筑试点工作新格局
2017年6月8日,州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实施方案》。以吉首、泸溪两县市为重点,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从服务体系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患者治疗管理模式探索、新型诊断技术的推广应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医疗保障政策的整合创新等7个方面着手,稳步推进。
为全面推进试点工作,我州成立了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卫生健康(原卫生计生)、财政、民政、人社、扶贫办、教育、宣传、红十字会等8个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州卫生健康委(原州卫生计生委)整合疾控、医政医管、基层卫生等管理部门组建试点工作办公室以及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州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多部门试点工作研讨会,共同商讨试点工作事宜。为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建言献策,协同配合,在试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此,结核病防治“政府领导 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得以自上而下逐步扩大,并不断完善。
建防核体系 推动试点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试点工作将结核病诊疗转型作为突破口,建立并完善新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结核病诊疗从疾控机构全面转向定点医院。州卫生健康委(原州卫生计生委)印发了《湘西州结核病诊疗转向定点医院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底前,州、县两级全部完成诊疗转型。转型期间,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定点医院手把手带教,确保了结核病诊疗工作的顺利过渡。
——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了疾控牵头,医政医管、基层卫生、综合监督、卫生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联合管理体系,制定出台了《湘西自治州结核病分级诊疗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落实了疾控中心、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防治工作实施体系及保障体系。对各级卫生健康(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结合“湖南省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技术联合体”建设,加强定点医院建设。全州9家定点医院全部签约成为联合体会员单位,并结合省、州两级工作要求及联合体建设相关标准进行改造升级。
——积极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由吉首市先行先试,通过优化经费分配方式和考核评价方式,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推动作用。
——结核病人管理进一步规范。自2017年以来,普通结核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比例超过90%,结核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超过95%。
——诊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7-2018年,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均在92%以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超过74%,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超过50%。
——病人发现数量大幅度增加。全州结核病定点医院2017年登记治疗结核病例2392例,较2016年度同期增长17.3%;2018年登记治疗结核病例2771例,较2016年度同期增长35.9%。
推广新技术 逐步提高防治能力
试点中,我州通过多方筹资,着重提升了实验室检测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原省卫生计生委)安排中央结核病项目资金49.2万元,为湘西州各结核病定点医院配备结核菌痰培养检查设备,安排资金250万元,分别为州级定点医院添置了荧光定量PCR设备一台,吉首及泸溪两个县级定点医院添置G-Xpert设备各一台,及部分检测试剂。州卫生健康委(原卫生计生委)还自筹资金60万元,用于其余6家县级定点医院配置结核分歧杆菌夹层杯液基检测仪。
试点中,我州通过不断地强化培训,提高定点医院及基层专业人员技术服务水平。2018年6月和11月,我州请来国家级及省级专家对全州结核病定点医院及基层结核病防治人员进行培训,共计160余人次。
试点中,我州积极对接省级定点医院。目前,省结核病防治所、省胸科医院为湘西州的防治人员开通了免费培训与进修渠道。各县市选派的20余名临床医生及实验室人员均得到了规范化培训。
破政策瓶颈 探索长效保障机制
两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州卫生健康(原州卫生计生)部门切实加大与各部门、各县市的协调与沟通,整合医改、扶贫等政策,积极探索建立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长效机制。
——在试点工作启动当年的9月,州卫生健康委(原州卫生计生委)联合州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的通知》,普通及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医保额度分别提高至2000元/年和1500元/月,个人自付降低至20%。该政策的提出是对原有新农合保障政策的扩大和升级,对“三保合一”后结核病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具有十分积极的实践意义。两年来,共有3500余名患者受益,共计报销费用700余万元。
——充分发挥民政救助政策优势,给予患者最低生活保障。依托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对低保、特困供养等结核病患者给予生活救助。相关患者在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费用根据定点医院级别给予不同标准救助,县乡不低于70%,县级及以上或异地就医不低于50%。年救助最高限额由县级民政部门确定,并随筹资水平逐年提高。
——全面整合帮扶救助政策,助力结核病患者脱贫脱困。扶贫部门出台了涉及结核病帮扶救助的系列健康扶贫政策,如将建档立卡户结核病例治疗管理纳入精准扶贫工作考核验收指标。在试点中,通过帮扶工程的引导,对全州贫困结核病患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按照相关扶贫政策给予救治救助。结核病患者凡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大病患者、特殊慢性病门诊患者4项条件之一者,其就医发生的实际医疗费可报销80%以上,特殊困难群众可全额报销,建档立卡患者还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优惠。部分县市,如龙山、泸溪、凤凰、保靖等,相关报销比例达到了90%以上。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贫困结核病患者负担。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2017年11月,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对全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进行结核病筛查。至2018年12月底,全州共计到位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经费759.538万元,共计筛查大中专院校、初、高中及部分小学学生近21万人次,发现结核病患者百余例。由于学校结核病例被及时发现,疫情得到规范处置,筛查工作结束后,全州学生结核病例报告数大幅度下降,各学校未再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由于政府高度重视,湘西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和成效。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我州结核病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结核病防治工作依旧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完善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果,为全力推动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快速发展继续奋斗。
本版照片由 州疾控中心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