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湘西久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78家单位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案件,已调查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本局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州市监听告字〔2019〕1号-178号(名单附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你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本局通过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找、拨打留存的联系电话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邮寄《询问通知书》也被退回。本局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黄春莲 李晓梅
联系电话:0743—8222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