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麻垣杰 通讯员 孙 蔚)4月19日,记者从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吉首市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为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建立执业药师在岗的管理制度、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GSP规范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是否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等内容。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整改到位;各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应主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只经营非处方药;要求凡是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并按照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