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再兴)4月25日下午,记者从州消防安全委获悉,自4月16日至10月15日,该委在全州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雷行动”,群众如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可立即拨打96119进行举报。
此次行动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为:生产、存储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古城古镇及传统古村落的木质结构建筑未定期开展电气线路及设备检查,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的现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配齐并完整好用,是否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要求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站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依据GB35181-2017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其他情形。
此次行动采取行业排查、网络排查、专项抽查、单位自查、举报奖励等5种方式,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将采取集中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隐患曝光三项硬措施推动隐患整改,零容忍开展监管执法,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成效。该委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一起查改身边的火灾隐患,排除火灾隐患“地雷”,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