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江明 通讯员 危心睿)近日,永顺县法院夜间出击执行,顺利化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谭某某是永顺县某小区H栋2楼的业主,与其他12名业主共用厕所下水道落水管,且均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2017年2月,谭某某因厕所堵塞要求甲物业公司为其疏通未获处理,遂自行找人进行疏通。尔后,在外出务工家中无人居住期间,谭某某家再次出现厕所堵塞情况,后甲物业公司请人对一楼厕所弯管进行改造处理。谭某某因厕所下水道水管堵塞,导致房屋被水浸泡,地板、家具、墙面等受到不同程度损害,一气之下,便将甲物业公司和楼上的11名业主诉至法院。
该案经永顺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谭某某损失的2.7万余元,由甲物业公司承担60%责任,赔偿1.6万余元;其余11名业主承担20%责任,各自赔偿原告500余元;剩余损失由谭某某自行承担。该案后又上诉至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经中院二审决定维持原判。
后因12名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谭某某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考虑被执行人们白天极有可能不在家中,贸然出击可能扑空,执行干警遂利用夜晚到该小区蹲点守候。经过执行干警连续几天的守候和上门执行,8名业主和甲物业公司决定主动兑现执行款。另外,法院通过采取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倒逼另外3人履行义务。现该案已顺利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