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欢 通讯员 周小明)近日,永顺县查处一起违规调运生猪案件,依法依规对违规调运的61头生猪实施无害化处理,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判处罚金9600元。
5月15日7时许,永顺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接到该县芙蓉镇非洲猪瘟检查站报告,称在芙蓉镇高速下线口发现一生猪调运车号与调运备案登记车号不一致,车辆运行轨迹与生猪调运备案启运地也不相符。随后,该县农业、畜牧、公安以及镇政府等部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该批违规调运的61头生猪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滕县,由商贩李某某在广西组织购买,承运商阳某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滕县装载启运,在通道县上高速。5月14日5时许,在麻阳与凤凰之间路段高速临时停车带,货主向某某将周某某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耳标、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经查,动物检疫合格证与耳标为周某某从异地购买,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系造假)交给阳某某,并对运载生猪临时加挂耳标,然后运往永顺县芙蓉镇。5月15日7时许,运猪车在芙蓉镇高速下线口被拦截。
目前,该县已成立专案工作组,分赴相关县市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