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新《条例》明确要求在选人用人时严把“政治标准”首要关口,对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考实识准干部的政治素质。新时期党员干部应积极适应新要求,努力从“守规矩、担责任、强信念”三个方面严实“政治关”,争当“好干部”。
一要常念守规矩的“紧箍咒”。“本不务则木不直”。面对当前复杂形势,党中央指出“中国的事情要办好,关键在党”,以深邃的战略眼光,高瞻远瞩,发出了遵规守纪的时代最强音。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是靠革命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从政治站位角度查找党员干部问题,就是为了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素养,督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八项规定是所有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反复强调:“作风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中央领导带头守规矩,带头破四风,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为此,党员干部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常念严守党纪国法的“紧箍咒”,时刻自我警醒,不断强化约束,消除侥幸心理,坚持严守底线、不踩红线,廉洁高效、办好实事。
二要甘为担责任的“孺子牛”。新《条例》树立了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要持续改善选人用人生态和风气,需要地方党委及时为广大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吃下严管与厚爱的定心丸,形成激励保护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新时期践行“20字好干部标准”要求,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敢于担当。担当,是党员干部在职责和角色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责无旁贷地挺身而出,全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在承担义务当中激发自己的全部正能量。敢于担当是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一种基本素养。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单位的班子成员,更要敢于担当,真正履行好从严治党的责任,全面提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水平。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俯首甘为孺子牛”当作一种责任,发挥好自己的聪明才智,只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大公无私,身体力行,才能够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要争做强信念的“顶梁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应体现在对我国国情的深刻把握、对民族命运的理性思考、对人民福祉的责任担当。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因钙质流失而患“软骨病”。理想信念是思想力,是作用于党员干部体现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之源。党员干部要作用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激发动力,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奋力追求;要树立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驱动我们将个人置于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催生付诸实践的价值动力;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再强信念,积极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顶梁柱”,展现强大意志力量,创造新的历史奇迹。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增强政治信念,才能适应新时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只有思想政治上坚持高标准,才能做到政治过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