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 然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想必大家对这个公益广告早已熟知。的确,许多对珍稀野生动物的杀害,是在那些野蛮消费行为中发生的,而这种杀戮则会使生态失去平衡,更会伤害到我们人类自身。我们对这句公益广告语也可以进一步做这样的解读:消费也要讲道德,要注重消费文明。
试想,如果一个人身着皮草,戴着红珊瑚脖串,举着象牙筷子,啃着熊掌,喝着虎骨酒,对这种野蛮粗暴丑陋的消费行为,你是鄙视呢?还是鄙视呢?还是鄙视呢?相信答案是一定的:鄙视!但有的人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并把这种非道德、非文明的消费行为当作一种时尚,成为炫耀的资本,对此,更加令人鄙视。
笔者在秦岭时曾遇到过这样一位游客,面对色彩斑斓的血雉,问导游:“血雉多少钱一只?能吃吗?怎么吃好?”对于这种珍稀鸟类他不是爱护、珍惜和欣赏,而是琢磨着是红烧、清蒸还是爆炒,这种消费心态是何等的扭曲。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称,在过去的5个世纪中有800多种野生动植物已经灭绝,现在濒临灭绝的约有1.7万种之多。而在我国,新疆虎、普氏野马、高鼻羚羊、台湾云豹、直隶猕猴、白头鹳、豚鹿、小齿灵猫、镰翅鸡、冠麻鸭等相继宣告灭绝,这其中不乏有许多是消费惹得祸,成了人们的盘中餐,是被人们吃绝了。这不但是许多野生动物的悲哀,也是我们人类自身的悲哀!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是一个求生存、谋发展、促完善的进程,消费一定的生活资料是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这也就是说,消费是人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的必要途径和实现方式,通过生理代谢和精神代谢,人不但可以维持生命、积蓄精力、强健身体,还可以储备知识、活化思维、吸纳价值。而消费何种质量的生活资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人的体质、心理、素质、能力和品质。换句话说,消费对象和消费方式不仅满足着人的需要,也塑造着人的需要和人本身。纵然,我们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腰包也越来越鼓了,甚至有些人已经率先富裕了起来,但我们在消费方面却不能过分任性,去做那些有辱道德和有损文明的事情。
恪守消费道德,倡导文明消费,是每个消费者都应当秉持的。因为我们看到,穿皮草、戴红珊瑚脖串、用象牙筷子、吃熊掌、喝虎骨酒等消费行为,既有损于内心的道德修养,也有损于外在的文明形象。而如果人人都对违反公益和损害公共道德的商品熟视无睹和无动于衷,每个人都迟早要为此买单,付出更大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