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湘31破2号之二
2018年8月14日,本院根据湘西自治州兴飞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湘西自治州兴飞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湖南锦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湘西自治州兴飞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审计,湘西自治州兴飞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8月14日的资产总额为10713705.02元,负债总额11950231.93元,所有者权益为-1236526.91元。本院认为,湘西自治州兴飞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裁定宣告湘西自治州兴飞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