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孟祥文 吴 涛)3月27日,在龙山县洗洛镇政府干部的劝导下,洗洛镇3家临街门店业主主动将摆在店外的摊点搬进了店内经营,退出马路市场,有效规范业主经营行为。
3月中旬开始,该镇政府牵头,组织镇派出所、市监所、交警等多个部门26人组成联合执法组,集中整治该镇洗洛和湾塘两个社区部分临街商业门店存在的出店经营、占用公用通道摆摊设点等经营行为。
至3月22日,该镇共拆除违规建筑30多处,取缔整治不规范摊点27个,整治出店经营41处。此外,该镇还与115家商业门店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门前卫生、绿化、秩序、设施的“四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