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李 嘉)6月3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法庭法官快速调解并当场执结了一起涉身体权纠纷的案件,协调化解了双方纠纷,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去年8月4日,原告杨某某在被告徐某某承包的泸溪县浦市镇新堡村某混凝土公司的工地上施工时,祸从天降,吊砖斗的钢丝绳断裂打伤了杨某某,杨某某相继在浦市镇中心医院、泸溪县人民医院住院38天,并造成十级伤残。随后,双方因赔偿款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杨某某于今年6月起诉至法院。接案后,法官仔细查阅案卷,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发现原、被告双方是10多年的工友关系,有一定的友谊基础。对此,法官们转换了办案思路,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通过法官耐心调解,杨某某同意为自己索取赔偿款时的不当言辞道歉,并适当减少部分赔偿款,徐某某也当庭表示马上支付赔偿款项,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