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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李进辉

亲朋好友、老乡同学相聚,难免要聚餐、饮酒,叙述亲情友情,这是人之常情。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部分驾驶员聚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藐视交通法规,依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害人害己。每年因喝酒驾驶机动车酿成的惨剧数量触目惊心,多少家庭因此支离破碎。

据交警部门统计,驾驶员饮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引起的;在驾驶员伤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第一,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与脚触觉灵敏度比平常降低,不能正常控制好机动车油门、刹车及方向盘的配合。第二,思考能力、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人的思考、判断能力受到极大影响,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相对延长,使驾驶员不能够正常把握机动车辆行驶的速度及与前方车辆的实际距离,容易造成追尾和碰撞。第三,视觉上形成障碍。饮酒后使人的视力暂时受损,造成辨色力下降,不能及时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视野上大大变窄,容易发生行车事故。第四,注意力不能集中。饮酒后驾车,在酒精刺激下,驾驶员大脑处在兴奋中,会过高的估计自己的驾驶技能,盲目自信,自我感觉良好,对旁人劝告不予理睬,对注意的支配能力已大大降低,从而忽略了道路上的行人及车辆,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经常看到的温馨提示。因此,笔者认为,每一名机动车驾驶员都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时刻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保持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要心存敬畏,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增强自律意识。每一名驾驶员,从领取驾驶证开始,每一次驾车,每一次转向,都承载着安全的责任。在此,笔者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无论何时何地,千万要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自觉在内心中升腾起对生命的敬畏,为了家庭的幸福,他人的安全,社会的安定,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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