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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

探索实施扶贫领域 监督清单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龙儒文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今年3月以来,根据湖南省纪委监委选定龙山县试点探索施行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部署安排,龙山县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重点短板弱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清单式”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了一批制度规范,为全县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其相关做法及成效得到湖南卫视、湖南日报、三湘风纪网等媒体的推介。

一、主要做法

(一)“五线并进”摸排研判,精准开列监督清单。聚焦扶贫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情况,从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案件查办和国家、省、州检查考核反馈“五条线”,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起底排查。在摸清家底,找准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县扶贫办、县攻坚办和相关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座谈分析,研判全年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短板弱项及廉洁风险点。通过梳理盘点,从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资金监管”5大类43个方面列出监督重点,最终报县委常委会确定《2020年龙山县扶贫领域监督清单》。针对43个监督重点,“监督清单”一一明确了监督对象(即问题整改责任单位)、监督主体(即监督单位)、监督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了“一对一、点对点”的靶向监督。

(二)“照单监督”交办问题,动态管理监督清单。制定出台《龙山县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龙山县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方法步骤等。由各监督主体针对所列监督重点,结合入村督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一线“照单监督”,到人到事到点查找具体问题。对发现的能立即核实整改的问题,及时现场督促解决;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上报县专治办纳入“监督清单”,分时段分批次进行集中或个别交办,责成相关单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限期整改到位。自监督清单制度实施以来,各监督主体通过明察暗访、入村督查,“照单”发现问题727个,现场推动解决422个,县专治办分3次集中交办问题87个、135个、49个,个别交办问题34个,有力推动了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

(三)“严督实查”精准调度,切实用好监督清单。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由各监督主体通过随机检查、跟踪访查等方式,对纳入“监督清单”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县专治办则通过组建专项督查组的方式,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监督主体的监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一律批评教育、提醒约谈或通报处理。今年来,针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等问题下达督办函2份、通报典型案例3起,约谈监督工作不力的责任人21人次。建立“月监测、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每月由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和监督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专治办。县专治办则采取会议调度、下发通报等形式,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监督事项逐一落细落实、不遗漏。

(四)“验收销号”推动整改,有效落实监督清单。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照问题整改“完成一项、检查一项、满意一项、销号一项”的原则,逐件落实反馈,逐件记账销号,直至所有问题动态清零。建立问题整改公示机制,问题整改成效需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或“湘西为民”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村权监督月例会等平台载体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无异议、无信访才能销号。实行销号管理“双签字”机制,按照“一项一申请”原则,问题整改完成后,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监督单位现场核查验收。最后,经整改责任单位、监督单位负责人“双签字”认可和县专治办审核通过后予以销号,确保问题真改实改、见底见效、群众满意。

二、工作成效

(一)推动了扶贫领域问题的全面整改。通过“清单式”监督,纳入“监督清单”并交办的30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在各监督主体的跟踪督导下,一些行业扶贫主管部门以交办问题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由表及里抓整改,拓展完成5326条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整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7项,有力助推了全县脱贫攻坚成效的巩固提升。比如,县残联针对交办的“个别残疾人办证不及时”的问题,开展残疾人办证“清零行动”,上门进行残疾鉴定1572人,为1089人办理了残疾证;县人社局针对交办的“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县外务工,但享受补贴”的问题,开展农村公益性岗位专项清理,延伸整改问题285个,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专岗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蓝莓、菊芋产业发展问题开展的监督,引起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2次专题听取汇报,推动了全县产业扶贫问题的综合治理。

(二)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实施,深化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为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62件,已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93人,追缴违纪资金249.85万元,28件涉贫信访件实现“动态清零”,有力推动了全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压紧压实了各扶贫责任主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的履职意识、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更强。如对4名驻村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不实、2个单位落实“四不摘”政策不力问题通报后,形成了强大震慑,一次性全部更换驻村扶贫干部的5个单位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驻村扶贫工作连续性、稳定性不够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全县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群众的许多“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比如,里耶镇双坪村安全饮水工程因水泵损坏,4个多月无法正常供水,群众意见很大。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清单”所列“少数群众安全饮水无保障”这一监督重点,入村督查发现相关问题后,立即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解决,村民在村级微信群发出“吃水不忘挖井人,脱贫永记党的恩”等语句点赞。通过“清单式”监督,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的自来水管网破损、堵塞及蓄水池不能蓄水等257个问题得以及时整改,44户农户存在无住房、住危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55盏损毁不亮的太阳能路灯得到及时修复,62.32万元违纪资金清退到群众手中,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增强。在今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中,群众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高达98.8%。

三、几点体会

(一)实施监督清单制度,列准列细监督清单是关键。一张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监督清单,是清单制监督的“施工图”,是有力有效实施监督的关键所在。只有列准列细监督清单,“清单式”监督才会有的放矢、靶向精准。因此,监督清单要切实解决监督什么、由谁监督、怎么监督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让监督的事项指向明确、相关责任界定清晰、方法措施细致得当、时限要求清楚明了。只有这样,监督才会有方向、有靶心,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实施监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保障。开列监督清单后,如何推动“清单式”监督落地落实、精准高效至关重要。在具体监督过程中,监督对象、监督主体的“双向”责任怎样落实到位,问题整改的质量、成效如何精准认定,监督成果如何有效评价,等等,这些都得有一套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作保障。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监督清单成为“一纸空文”,“清单式”监督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

(三)实施监督清单制度,一督到底解决问题是核心。开展“清单式”监督,其目的是通过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精细的监督,让监督的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补齐相关工作短板弱项、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因此,实施监督清单制度,要始终紧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一关键核心,把监督重点事项找准列细。同时,要坚持一张清单管到底,以扭住不放、一督到底的决心和韧劲,把监督进行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满意不罢休。这样,监督的成果才经得起检验,赢得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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