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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我州“三权分立”打造阳光科技

本报讯(贾明鑫)近年来,我州严格按照国、省、州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实行项目立项、评审、验收三权分立,项目评审、执行、监管职能分别由不同的单位主体承担,项目资金管理全过程邀请纪检组参与,评审与实地考察邀请专家参与,监督管理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实现科技项目资金管理责权分离制度,确保项目阳光透明,发挥出最大效益。

项目布局着眼大局。在编制项目指南和申报科技项目资金时,我州重点聚焦本地资源和优势产业,布局申报一批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技术攻关、创新平台、科技人才等全产业链项目,力争形成全州科技创新特色、亮点。近几年,我州科技项目资金不断增长,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指标增长迅速,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了一批科技平台、集聚了一批科技人才,个别企业甚至从濒临破产边缘、年产值几千万规模成长至年产值过8亿元企业,平均1-2年内能新增1个产业化新产品,年均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壮大企业20余家。

项目立项强化前置监管。先后制定下发了《湘西自治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科研诚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对项目指南制定、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立项报批、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管理进行了明确,启动了科研诚信评等定级和“红黑名单”的联合奖惩机制,对信用等级低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严格其市场准入,以制度规范科研主体的行为。我州所有项目严格实行分级推荐制度,凡属未经区域管理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申报受理和项目资金档案管理全部由州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并全程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业务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插手项目申报事宜。

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项目评审实行异地评审,近几年主要在济南等地开展评审,前置评审原则上均不邀请本地专家参与,专家名单实行随机抽取制度,避免各种人为因素干扰。项目实地考察前,坚持由计划科室、业务科室、监督科室进行联合形式审查,并征求环保、安全等部门意见,项目考察时一般邀请本地专家再次论证。项目立项严格坚持5个不立项原则:即评审不合格、考查不过关、有环保诚信等问题、项目内容涉嫌重复申报、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不立项。同时,严格按程序商财政部门、报州领导批准。及时督促相关项目单位按要求按时间按进度完成资料收集,并专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集资料进行初审,对发现项目存在问题的及时勒令进行整改。

项目验收“双随机一公开”。一般在项目资金下达后,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一年一次进行绩效评价。每年开展一次项目“双随机一公开”验收,对50万元以上的先进财务审计后再综合验收,对30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会议验收,对30万元以下的委托推荐部门进行专家验收。为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进行项目资金监管,我州同步将项目资金录入“互联网+监督”、政务监察系统、公共信息共享系统等,将项目资金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各界监督管理。同时,我州还积极将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列入同级巡察、审计监管范围。每年从州财政局公开委托绩效评估的8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内部招投标1家作为全州科技项目资金监管委托服务单位,确保每年对科技项目资金实现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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