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9年12月委托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湖南省吉首市大兴寨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湖南省吉首市大兴寨水库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听取公众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湖南省吉首市大兴寨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网站:https://pan.baidu.com/s/1dbmPJUyM_MwF1qEJbmn8WQ,提取码:dlwr。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工程影响范围内地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业主单位:吉首市大兴寨防洪水库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吉工 0743-8520135;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欧工0731-85072137,278376882@qq.com。
吉首市大兴寨防洪水库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2020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