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州“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的通知》(州政法〔2021〕2号)要求,经过初评,现将15个“十佳政法单位”候选单位、14名“十佳政法干警”候选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映问题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方式,向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二、公示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共5天。
三、受理电话(传真):8222929。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