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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8日

本报讯(田潍榤 龚湫凤)同学聚会饮酒后驾摩托车回家引发交通事故,1月11日,吉首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担心留案底会影响孩子以后入伍,吴某曾反复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哭诉求情。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吉首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提醒市民遵纪守法,不饮酒驾车。

2020年12月17日晚,吴某与同学一起吃夜宵时喝了3瓶啤酒。凌晨2时,喝酒后的吴某驾一辆女式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吴某本人受伤。经鉴定,吴某当时血液乙醇含量为167.1169mg/100ml,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案发后,吴某及时赔偿小轿车8千元修车费用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事发后,吴某悔恨不已,担心自己的违法犯罪记录会对想当兵的儿子造成不良影响,多次向检察官求情。同为母亲的办案检察官理解吴某心情,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吴某当时血液乙醇含量和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并不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官也借此案提醒市民,如醉驾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会让自己以及家庭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一旦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还会对子女的未来人生造成一定影响。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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