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 俊 姚 媛)2月26日,龙山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法官与县妇联工作人员来到洗洛镇某村,耐心化解一起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案件矛盾纠纷,并为遭受家暴的当事人发出该院2021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告与被告于1988年登记结婚,面对丈夫的屡次施暴,原告无奈之下向龙山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收到原告的申请后,承办法官及时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认为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条件,决定立即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
为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2月26日,城郊法庭法官联合县妇联工作人员、村干部来到原、被告家中,分头对双方做思想工作。通过调解人员情、理、法的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下,平心静气地坦诚交流,愧疚不已的被告当场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实施家暴行为,夫妻二人重归旧好。
法官寄语: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不仅危害受害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而且极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危害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当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不要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导致家暴越演越烈,请及时向公安、妇联、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反映或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