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再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立足长远,高标准规划更合理布局,做到坚守生态红线,做好生态环境规划,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区域。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居民区周围设立有污染的企业,千万要注意不能念歪经,走偏路,把高质量发展变成低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之一就有“生态宜居”,如果乡村成了“散、乱、污”企业的藏身地,如果地方基于发展经济的考虑而不惜引进污染企业,这就会造成乡村生态环境质量下降,从而有违乡村振兴的初衷。建扶贫车间要绿色低碳,严把环保准入关,将污染拒之门外,切忌“捡到篮子都是菜”,把城市或发达地区“赶出来”的污染企业当成“金元宝”。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和环境标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扰民等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乡镇要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发现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或污染扰民问题后,应及时将情况告知生态环境部门。
同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杜绝垃圾占用农田、侵占河道、随处焚烧等现象的发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水质。乡村干部和村民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村民的环境意识,倡导村民共同爱护山水林田湖草,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生态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不能开发到哪里、污染到哪里,不能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只要乡村移步都是绿,满眼是风景,就能发挥出生态资源优势,给农民增收,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