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暂扣923台涉案车辆,其中二轮摩托车686辆,电动三轮、正三轮共147辆,电动四轮1辆,小型客车83辆,中、大型货车6辆(详细信息请到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询)。现将以上车辆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违法(事故)当事人、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携有效凭证于2021年8月31日前到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对涉案车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