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面对该规定的出台,我们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该规定能否在农村适用?尤其是偏远山区。在农村,养狗大多数没有规定,一般是要求不养凶猛的或者体型大的种类,且农村养狗基本上都不打防疫针。但在农村散养土狗,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例子数见不鲜,农民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进行维权。在城市,养狗有那么多规矩,主要是害怕养狗给整个城市带来危害,同理在农村也是一样的,农村人也害怕被咬。我认为规范养狗的规定一定要在农村普及。同时,面对农村庞大的散养犬只的事实,规定应慢慢推行,不能一刀切,对散养犬全部扼杀。 (网友:灯莹莹)
这件悲剧的发生,养犬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近年来,围绕宠物狗,所产生的矛盾冲突不断加剧,引起了大家激烈讨论。宠物狗给人带来温暖与快乐,但或许不经意间就会给他人造成困扰或伤害,特别是在外界环境复杂的情况下,狗主人无法完全掌控自家宠物的行为。作为养犬人,一定要管控好自己的宠物狗,应当遵从明文规定,办狗证、注射疫苗、遛狗拴绳、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狗便,营造一个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社区环境。
(网友:无人知晓)
狗咬人,远不止一两起个案,养犬引发的人和人之间的纠纷和冲突更是数不胜数,狗事看似无关宏旨,实则关涉多重问题。说到底,与城市文明息息相关,也与城市治理有关。从社会管理来看,一方面希望通过制度安排,倒逼狗主人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社会管理者也要积极履责,尽量不留监管盲区。
(网友:鳌拜的弟弟熬夜)
作为一个母亲,看到这样的突发事件能够感同身受,可以想象被咬的幼童当时有多无助。时下,城镇规范养狗尚且问题频出,乡村土狗的管理上需要多方努力。所以,作为家长,千万不要让幼童离开家长视线,同时需要教导他们不要逗狗、远离危险。在孩子被狗咬后要及时就医处理。
(网友:一只小团子)
看到这样的事情很是心痛。身为养狗人士一定会以身作则,做到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及时清理犬排泄的粪便。也希望所有宠物的主人能做到不养烈性犬、依法去办证、定期打疫苗,共同营造养宠的良好环境。此外,针对无主宠物,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联手爱心宠物机构,对流浪犬进行统一喂养,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流浪狗咬伤行人事件的发生。 (网友:款爷麻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