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林)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干警来到该县猫儿乡豆子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的矛盾焦点为被告房屋后方由原告代为管理的一块村集体土地。去年年初,原告在砍伐争议土地上的几棵树木时,被告出面阻止,引发双方矛盾。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原告将矛盾纠纷反映至人民法庭后,经法官多次诉前调解,仍无法有效解决。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再次来到被告家里做思想工作并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被告的儿子石某某当场拒绝签收,更是当着法官的面把传票等材料直接扔在地上。鉴于石某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警将其带到村委会。后经批评教育、说理释法,石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原谅并写下检讨书。为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法院酌情考虑不予采取拘留措施,并决定用巡回审判法庭的形式,就地解决矛盾纠纷,让群众参加现场庭审,直观感受严肃、公开、公正的庭审过程,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在巡回法庭上,法官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用苗语调解和沟通减少距离感,同时充分利用“三调联动”机制,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村“两委”协调当事人,稳定情绪;政法委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保障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还邀请群众和老党员前来旁听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各方联动下,双方最终和解,均认可争议土地由村集体所有,可在村委会许可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巡回法庭上,法官专门解读了《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