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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4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从“人业地”三维度入手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湘西地区和湘赣边区域建设武陵山和罗霄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行示范区。作为精准扶贫首倡地和脱贫攻坚中成绩斐然的湘西州,应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努力走在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前列。

“人业地”综合减贫分析框架认为,脱贫地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在于做好“人”、“业”、“地”三个维度上的衔接。这里的“人”包括村民、帮扶队伍、基层干部、下乡投资者等全部乡村振兴力量,“业”指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和经济组织方式,“地”则为以乡镇、村庄为载体的多样化功能乡村空间。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业”的兴旺是保障脱贫地区持续发展和群众生活持续改善的关键,“地”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资源配置的载体以及引“人”聚“业”的保障,所以,“人业地”是做好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

首先,“人”的有效衔接需优先考虑。这是因为,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对相关“人”的观念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村组干部和村民在观念上由“跟着干”转向“主动干”,在能力上由“难接班”向“能接班”转变,即要实现脱贫攻坚偏重“外力驱动”向乡村振兴偏重“内力驱动”转变。具体地,这要求在“人”的衔接上要提高村干部与村民的主体意识,利用各种培训机会提高技能,积累人力资本,创新激励机制,减少乡镇一级政府对“村治”的过度行政干预;在选人、引人、育人和用人上,要拓宽村干部选任渠道,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知识青年、务工经商人员等群体中进行优选,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返乡和城里人下乡的激励机制,要构建精准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要完善帮扶人才选派机制,提升匹配度和专业性,尽快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其次,“业”的有效衔接需重点关注。脱贫攻坚阶段各地虽培育了一大批扶贫产业,但与乡村振兴阶段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目标不尽相同。前一阶段产业发展首要目标是扶贫,注重立竿见影的效果,后一阶段要回归市场,强调可持续发展和更广的覆盖面。这就要求,在主导产业上,要瞄准市场需求,积极稳夺地优结构促升级,在产品提质和产业链延伸上下足功夫;在市场主体上,要盯住市场风险,加快引进和培育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新型主体,通过促进生产要素流动的改革创新,依托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在政府角色上,要理顺产业发展背后政府行为和市场力量的关系,遵循市场规律,让“看得见的手”发挥更好的作用,即政府要从直接介入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退出来,同时进一步地向产业链配套服务提供者、产业政策制定和执行者以及平台搭建者角色转变,更多地承担起服务职能。

最后,“地”的有效衔接需点面结合。脱贫攻坚阶段极大地改善了脱贫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但与乡村振兴阶段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引“人”聚“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这就需要,在“点”的短板和遗留问题上,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特别是后续管理和利用问题,要创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保障管护资金和强化管护考核;在“面”的拓展上,要推动“特惠”向“普惠”的转变,要重视非贫困村的现实诉求,在更大范围内带动乡村建设、缩小区域间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同时,要有县乡村统筹的全局观,以“村庄群”为单位,跨村域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在村级治理上,要面向乡村振兴阶段日益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和需求,建设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由村委会、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村民等组成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丁建军 吉首大学商学院院长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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