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志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卫士,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在监督执纪问责中,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要知责于心。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本质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责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要担责于身。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面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的严峻复杂反腐败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担负起监督执纪的政治责任,面对腐败毫不妥协、敢于斗争,始终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念。要在斗争中锤炼政治品格,自觉在用新思想武装头脑,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加大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永远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纪检监察事业的忠诚卫士。要在反腐败实践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学纪学法、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全面提升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充分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促治教育警示手段,时刻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要履责于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从严监督,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挻在前面,监督各单位严格落实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谈心谈话等形式,从严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用权,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将监督落实到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各环节中去。要从严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党组(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的各项措施,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学习,发挥好机关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做到警醒在常。要从严查处。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以案件查处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