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路遥)11月30日,凤凰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兑现了1.73万元,原告自愿主动撤诉,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金某与被告蒋某某相熟,便委托被告为其代交社保费用,但被告却未代原告交纳社保费用,后原告起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来到水打田乡坪溪山村村委会了解被告家中情况,获悉被告在外打工,便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并确认了该案的事实。承办法官及时向原告反馈被告的意愿,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原告自愿放弃利息及损失的请求。
当日,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的父母等人来到凤凰县人民法院。双方达成一致意愿,被告的母亲当场兑现1.73万元,原告自愿撤诉并向被告出具了收条,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