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龙 燕)近日,吉首市“河长+检察长”机制协商座谈会在该市检察院召开。
会上,吉首市河长办、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就水行政执法、水资源保护、河流清“四乱”、河长制工作等情况作了介绍,吉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检察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领域保护开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双方还就“河长+检察长”建设的工作目标、协作机制、保障措施等问题达成共识。双方表示,要通过构建“河长+检察长”机制,积极促进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加强“两法”衔接,充分发挥河长办的组织协调职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和损害公益的行为,全力保障吉首市河长制和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