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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日

守望正义 为民服务

——凤凰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龙智 滕凯 欧佳华

往返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200余次,接待群众100余人次,解决问题纠纷50余个……这是凤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今年来的工作缩影。

今年来,该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对标人民需求,以更高的标准和更扎实的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民事检察监督走深走实。

19名农民工竖起大拇指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拿到了自己的工资,‘绿色通道’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今年2月5日,领到工资的罗某某激动地向检察官表达着感谢。

据了解, 2017年,滕某某承包了某工程,雇佣罗某某等19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滕某某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018年11月,滕某某向罗某某等人支付了40%的工资款,并约定剩余的60%工资款于2019年2月3日前付清,但滕某某却迟迟未支付余款。其间,罗某某等人多次向滕某某催讨工资,但滕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未予支付。

2020年12月,罗某某等19名农民工到凤凰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了解罗某某等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又马不停蹄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罗某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2月1日,罗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为帮助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工资,该院积极组织工程发包单位及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召开农民工讨薪工作协调会,向与会人员释法说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2月5日,3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的2家建筑公司当场支付农民工工资7万余元。

“工钱终于讨回来了!”领到工资的19位农民工纷纷向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长达3年之久的讨薪之路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口头禅

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是该院民事检察监督的基础性、核心性业务。

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到该县法院核查民事生效裁判案件过程中发现,在办理杨某某与谭某某、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在未经传票传唤被告吴某某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吴某某当时并未到庭应诉抗辩。

发现线索后,该检察院迅速受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卷宗审查证据、多次与吴某某电话联系并制作询问笔录、与承办法官进行研讨交流等方式,迅速展开调查核实。经查,该案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法院存在缺席审理并判决的违法行为。6月11日,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该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月13日,法院全部采纳该建议并裁定再审。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该检察院检察官的口头禅,也成了他们在实践中的一份庄重的承诺。

让检察建议精准落地

近日,笔者走进该院第二检察部办公室内,只见写着“被动→主动、粗放→精细”工作提醒的展板十分醒目。检察官们说,这已成了大家制发每一份检察建议的共识。

该检察院在对法院的执行案件核查中发现,法院在执行凤凰县某经营管理公司、湖南某生态产业开发公司与包某某等租赁合同纠纷22件系列案中,存在收到执行款后,未制定执行款分配方案,未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的违法行为。

发现该案线索后,该检察院迅速受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核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为提升制发检察建议的全面性、精准性,承办检察官对卷宗再次进行全面审查,发现法院在办理该系列案的过程中还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送达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目前该检察建议已被法院全部采纳并回复。

“问题要准,解决的方法才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立足在解决个案具体问题基础上,注重总结分析一类问题,从而取得更优、更广、更深的效果。”该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坚定地说。

今年来,该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2件,审结74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6件,执行监督案件27件,支持起诉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共计27件,收到回复27件,已收到回复的采纳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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