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我们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实施“固本强基、塑形铸魂、增智提能”三大工程,努力锻造出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实施“固本强基”工程,锤炼忠诚品质。
对党绝对忠诚是对纪检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在反腐斗争一线,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统一起来,时刻牢记忠诚职责使命,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党纪国法。
忠诚于党。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担负着监督执纪的重任,应该以事业为重、履责为要,做到责任上肩、爱岗敬业。在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上必须严上加严,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边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要求,严格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各级党委在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步调一致。
忠于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就应树立正确权力观,忠于人民,为人民用好权,坚持执纪为民、执法为民,始终站稳人民群众立场,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监督办好民生实事,督促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正风反腐带给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忠于纪法。“正人先正己”。由于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岗位职责的特殊性,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应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自觉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无论是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还是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合规合纪合法,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塑形铸魂”工程,锤炼严实作风。
“天下大事必成于细”,“严实”作风的养成也必成于细,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作风严实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基础保障。“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与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严于律己。紧扣“纪律部队”定位,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着力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把“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转化为更加具体的制度规定,让“三防”“四慎”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要求,严格自我监督约束。
秉公用权。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对权力的敬畏戒惧,就是对组织的敬畏戒惧,更是对法纪的敬畏戒惧。每名纪检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切实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时刻保持对“腐蚀”和“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决做到讲党性不讲人情,敢于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杜绝泄露工作秘密擅自处理问题线索等行为,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塑造,坚持廉洁用权、秉公用权。
自我净化。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必须增强政治定力,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自觉同自身队伍中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清廉失守的人和事作斗争,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三、实施“增智提能”工程,锤炼担当本领。
担当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本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而且还要本领高强,纪检监察干部应紧扣“本领高强”要求,坚持以担当立行,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强素质、树形象,锻炼过硬的能力素质。
敢于担当。纪检监察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工作,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犹豫观望、优柔寡断,就会延误战机。面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阶段性特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嫉恶如仇、敢于亮剑的血性精神,以忠肝义胆、铁面无私的浩然正气,敢于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始终做到刚正不阿、从严监督、秉公执纪、依法查处,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善于担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注重以学为先,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拓宽学习领域,根据职责所需,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增强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危机感,重点抓好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宪法、纪委工作条例、国家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与履行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夯实专业功底,补齐能力短板。注重以案促学、以案促思、以案促践,有针对性地锤炼审查调查、群众工作、文字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发现问题线索、驾驭复杂局面处置疑难问题、惩治预防腐败等方面能力,努力提升专业化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不断适应职务职责担当之需。
乐于担当。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应时刻牢记职责使命,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把担当当作一种情怀。围绕护航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坚强的执行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中担当立行、有所作为,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