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4月14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省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我州农业农村局查处湖南某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生猪案入选其中。
2021年4月9日,州农业农村局收到省农业农村厅的核查函,随后对当事人湖南某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经调查,3月24日至25日,当事人向云南省养殖户吴某销售了567头仔猪,货值金额32.788万元,当事人作为货主,在销售前未履行检疫申报义务,构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违法行为。州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9182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云南省养殖户吴某的违法线索移交给其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