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安委会(人民政府):
为建立健全尾矿库州、县市、乡镇、村、企业“五位一体”安全风险管控包保责任,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和省应急管理厅等九厅局关于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有关要求,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湘西州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包保责任人安排方案》(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包保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度汛和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稳定。如因人事变动,相关责任人自然递补,不再行文明确。
湘西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湘西州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包保责任人安排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