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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30日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陈光亮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中国、增加农民福祉的内在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谁来整”“怎么整”的问题是每个乡村当前面临的课题。笔者结合湘西州花垣县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谈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认识。

发挥带头作用,强化村级组织战斗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级组织正是乡村建设的火车头。村级组织战斗力强则乡村建设效果好,村级组织战斗力弱则乡村建设效果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从长远来说,主要取决于村级组织的战斗力。有的村在有关帮扶下取得了一定时期内的良好效果,当外在帮扶条件改变时,该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就难以保持,甚至反弹。因此,要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长效化,必须依靠村级组织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不懈带头抓好农村人居环境。花垣县青龙村党支部具有良好的战斗力,去年以来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做到打铁自身硬,带头拆除自家围墙及大门,扎上紫薇篱笆,砌起“生态墙”,构成了一道美丽风景线。在村支书的带动下,全村村民积极行动,自建花坛53处、竹篱笆1200米、紫薇篱笆1100米,栽种各类树木8000余株,使全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美丽乡村精彩呈现。

发挥主体作用,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农民是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当突出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离开了农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就难以持久提升。要转变思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充分体现为了农民、依靠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促使农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体现农民主人翁意识。要广泛宣传。村级组织应当采取村民微信群、村村响广播、召开会议、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农民从知道和理解,进而支持和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要养成习惯。通过村规民约,倡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开展评选美丽农户、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制等方式,引导和培育农民养成人居环境卫生的好习惯,维护好清洁庭院和美丽乡村。花垣县张匹马村充分宣传和发动了在家村民出工出力,拆危改建,修红砖花坛、扎竹篱笆,全村形成了村民与村级组织共同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发挥联动作用,增强多方共建共管合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农民群众单打独斗所能完成的,而是需要多方合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积极构建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乡贤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切实担当起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任,有计划有步骤的统筹推进,逐年增加投入,开展量化绩效考核,形成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局面。要明确职能部门和帮扶责任单位的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村绿化美化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和工作督导等责任。要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和乡贤、爱心人士的作用,通过捐资捐物等方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花垣县青龙村通过企业援建和乡贤帮建取得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效果,有5家企业投入援建资金10余万元,捐赠各类苗木1000余株、鹅卵石10余车、景观石9座;35名乡贤回村参与乡村建设,出工出力和捐赠盆景树等,积极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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