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 田亚超
2021年以来,龙山县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监督工作新格局,坚持以高质量检察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9件,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统领营商环境建设
龙山县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推进检企共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围绕州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六大举措”逐一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同时,以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引导全体干警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服务意识,以止于至善的标准落地落细各项惠企助企法律政策、检察政策。
同时,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在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和纾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中,实现办案资源共享、人员优势互补、凝聚打击合力、彰显检察担当。按照“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行业人员举行公开听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针对企业涉法涉诉需求等出真招、求实效,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对于企业经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诉求,龙山县检察院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写了《新冠疫情下企业运营法律风险提示书》,就企业经营中的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纠纷诉讼等方面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结合典型案例列明《刑法》相关罪名和释义提出防控建议。
同时,通过公益诉讼精准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法治保障,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药领域等问题,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既做公共利益的监督者和保护者,也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者和建设者。
依法能动履职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精准打击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龙山县检察院通过能动履行审查逮捕、起诉等法律监督职能,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诉求,认真办理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破坏企业经营设施、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刑事案件,共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6件18人,依法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依法严厉打击通过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手段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批准逮捕 3件4人,提起公诉4件6人。
同时,积极开展涉企案件风险排查,加强诉源治理,用心用情化解企民矛盾纠纷。在行政检察工作方面,通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增强守法企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
此外,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阵地,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办案质效,服务企业发展。
延伸服务职能畅通检企联系渠道
坚持采取 “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龙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其他班子成员走访辖区多家重点企业、邀请企业代表来院座谈、制定“一对一”定点服务企业机制等系列措施,梳理汇总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深入7家联系企业走访座谈,倾听民声、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清单、限期协助解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青年志愿者深入联系企业开展助农采茶活动,并送去《民法典》等法治大礼包。
同时,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探索实施检企联络员制度,通过组织检企联络员队伍、明确检企联络员职责、强化服务企业措施、搭建检企交流平台,主动对接企业发展司法需求,促进检企联络工作规范化、多样化、常态化,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检察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