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民族工作是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推动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以走深走实的质效推动人大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努力使人大成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阵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要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和自身建设各方面,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切实承担起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方面智慧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运行,切实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把党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全州各族人民当家作主。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奠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法治属性,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立法的全过程、各领域,充分发挥民族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以高效能立法保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对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等民族立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法治力量助力打造民族地区团结奋斗共同富裕标杆区。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保证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功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聚焦于人民,高度重视人心向背和共同利益的实现。我们要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民主属性,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渠道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落实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制度,不断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依托代表联络工作站、代表之家等履职平台,发挥“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小组、村级为民综合监督服务微信群等载体优势,加强对教育、就业、医疗、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监督,推动构建弱势群体帮扶新体系,持续主导开展癫痫病救治、孤儿救助等惠民专项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不断丰富和拓展“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民主实践。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广聚天下英才,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我们要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人民属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独特优势,常态化开展“为民办事我先行”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意识,使同心圆像水的涟漪一样一圈一圈扩大,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凝聚起磅礴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