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思思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其中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彼此贯通,相互支撑、相互配合。纵观全局,民主监督是贯穿全程最重要一环,决定着目标成效的“上限”。如要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闭环”效应,势必做好民主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无论是从法律规章来看,还是在现实意义中实践,民主监督都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行使权利与保证国家机关规范运行人民赋予权力的第一途径。一旦离开民主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难以谈得上真实、管用,容易幻化成“镜中花”“水中月”,面临随时落空的危险。
立足基层,民主监督的常见表现形式即是人大代表提交提案建议,并参与民生事项或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与视察监督。这就意味着各级党委、人大应在促成人民代表发挥群众与政府之间“呼与应”桥梁纽带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机制保障,做好关键的“后半篇”文章。
过去,个别政府职能部门对提案建议存在“答复了之”的敷衍塞责现象。因此,加强代表提案建议办理机制保障,应当明确依法办理、突出重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办理原则,对交办、承办、督办、评价、考核和追责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有效闭环监督。
吉首市则在湘西自治州率先建立市委牵头组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领办和相关部门具体承办代表建议制度,从源头到结果把好考核制度关、销号制度关和通报制度关。强调对承办单位懒政怠政,必要时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进一步跟进,直至代表建议落实、代表满意,才予销号。机制保障做深做实,才能切实解决以往“重答复轻办理、重过程轻实效”的问题,
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最能检验民主监督的“成色”。加强机制保障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是民主监督的应有之举。如吉首市通过擦亮“代表发声”金招牌、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查监督制度、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等,紧扣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全域文明创建等方面,同时有针对性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权益发声,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过程中紧盯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现象,适时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询问和评议考核整改情况,逐步揭露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督促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对反复出现的病症“回头看”,及时反馈、持续督办,杜绝“一查了之”“一听了之”“一审了之”“一问了之”。如此,民主监督才不会是“一次性”,从结构和成效上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闭环”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