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三、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工伤预防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中)
1.工伤从业人员有权按时足额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致残,有权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护理依赖鉴定及定期复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有权要求进行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
3.因工致残尚有工作能力的从业人员,在就业方面应得到特殊保护,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对因工致残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在建立和发展工伤康复事业的情况下,应当得到职业康复培训和再就业帮助。
4.工伤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