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欧莉莎 张瀚文)12月9日,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辖区内2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做好药品保供保质稳价工作。
会议调度了该市涉疫相关的药品、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储备情况、价格情况、库存情况。会议强调,药品零售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要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等防疫物资,要严格查验确保物资质量安全,要保障进货渠道畅通库存充足,要全力保障全市防疫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要做好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购买药品。
工作人员向药店零售企业负责人发放了《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明确告诫: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有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的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涉疫物资。不得价格歧视,对消费者差别对待。不得虚假宣传,进行虚假广告或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以次充好。不得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
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会全力保障全市药品供应充足、质量合格、价格稳定,共同维护好吉首市药品市场环境,保障市民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