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12月22日,省工商联印发《关于认定2021—2022年度全省“四好”商会的通报》,认定280家商会为全省“四好”商会。其中,我州11家商协会入选。
此次我州入选的全省“四好”商会分别是吉首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湘西州常德商会、湘西宝庆商会、花垣县外商商会、湘西州浙江(温州)商会、湘西州岳阳商会、湘西州女企业家协会、吉首龙山商会、凤凰县旅游行业商会、古丈县返乡创新创业者协会、永顺县工商业联合会经开区商会。此前,吉首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湘西州常德商会、湘西宝庆商会、花垣县外商商会已获评2021—2022年度全国“四好”商会。
省工商联要求,各市州工商联和省联所属商协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两个健康”主题,系统总结“四好”商会建设经验,加快探索建立现代商会制度,为全面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