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日裁定受理吉首市第四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称“四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此前,人民法院已经公告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截止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管理人亦已根据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清册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债权申报。
因债务清册可能存在遗漏、联系方式缺失或错误等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及相关权益人(实际施工人等)的权利,请四建公司的债权人及相关权益人(实际施工人等)务必于2023年1月15日之前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或相关权益,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吉首市第四建筑安装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