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噪音具有什么危害?
(一)噪音的定义。从物理学的观点出发,噪音就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杂乱组合。从生物学的观点来讲,凡是使人烦躁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都称为噪音。
(二)噪音对人体的听觉伤害:
1.暂时性听阈位移。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音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音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有水平。根据变化程度不同可分为听觉适应和听觉疲劳。
①听觉适应。指短时间暴露在强烈噪音环境中,感觉声音刺耳、不适,停止接触后,听觉器官敏感性下降,脱离接触后对外界的声音有“小”或“远”的感觉,听力检查听阈可提高10-15分贝,离开噪音环境1分钟之内可以恢复。
②听觉疲劳。指较长时间停留在强烈噪音环境中,引起听力明显下降,离开噪音环境后,听阈提高超过15-30分贝,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十小时听力才能恢复。
2.永久性听阈位移。是指噪音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根据损伤的程度,永久性听阈位移又分为听力损伤、噪音性耳聋及爆震性耳聋。
①听力损伤。此时患者主观无耳聋感觉,交谈和社交活动能正常进行。
②噪音性耳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音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早起损伤主要在高频范围内,国际化标准组织(ISO)确定听力损伤25分贝为耳聋的标准。
③爆震性耳聋。在某些生产条件下,如进行爆破,由于防护不当或缺乏必要的防护设备,可因强烈爆炸所产生的振动波造成急性听觉系统的严重外伤,引起听觉丧失,称为爆震性耳聋。根据损伤程度不同可出现鼓膜破裂、听骨破坏、内耳组织出血,甚至同时伴有脑震荡。患者的主要症状有耳鸣、耳痛、恶心、呕吐、眩晕,听力检查严重障碍或完全丧失。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