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方面的义务主要有:
1.从业人员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和被临时指定的工作,服从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挥。2.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配合用人单位积极预防事故和职业病。3.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报告工伤和申请工伤待遇时,有义务如实反映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有关情况及工资收入、家庭有关情况;当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时,应当给予配合。4.除紧急情况外,发生工伤的从业人员应当到工伤保险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治疗、康复、评残要接受有关机构的安排,并给予配合。5.工伤从业人员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三、为什么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不同企业、不同工作岗位和不同的生产设施设备具有不同的安全技术特性和要求。随着高新技术装备的大量使用,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可靠性。从业人员需要具有系统的安全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和经验。要适应企业生产活动的需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能力。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