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西溪)7月10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前往老司城遗址,对古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发现,该县林业主管部门已对老司城遗址内古树名木的坐标偏移、编号错误、内容缺失、遗落未报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并对古树名木保护牌缺失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全面登记和挂牌保护。
据了解,永顺县老司城遗址位于灵溪镇司城村,系湖南省第一批申报成功的中国传统古村落之一,其中“松柏古道”上古树林立,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科研和经济价值。5月初,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老司城遗址内存在大量古树未挂牌保护的现象,随即依法向负有监管和保护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古树进行挂牌保护。
近年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打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组合拳”,以“行政监管+检察监督+群众自觉”合力,共同守护溪州大地上的每一棵古树名木,为保护自然与社会历史遗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