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璜蓉)7月25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邀请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以及该县财政局、气象局、碗米坡镇政府等党员干部近300人旁听案件庭审,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为党员干部“拧发条”“敲警钟”。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在审查起诉以及庭审中均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细致严明、论证清晰、规范高效。两个小时的庭审,再现了被告人刘某某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