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辉荣 朱剑正)“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产业振兴。实现产业振兴,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近日,为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专场培训,全县392个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人员参加培训。
“我的合作社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下个月税务申报需要申报哪些税费种?要是忘记申报了怎么办?”这些是合作社办理业务时咨询最多的问题,县税务局献上“定向菜单”,该局聚焦最新村级集体经济税费优惠政策、村级集体合作社税务登记后涉税事项、税务行政处罚等方面集中讲解,制作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课件,宣讲税费优惠政策、演示申报操作流程、讲解典型处罚案例提示提醒,完整展示了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从登记到申报的全过程,促成了纳税人懂原理、会操作、做得好,为400余名纳税人送上“满意清单”、办税保驾护航。
“培训现场气氛非常活跃,大家积极性很高,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踊跃提问,税务讲师直接‘面对面’现场解答。同时,还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纳税服务微信群,发送了课件信息,让大家可以自学,群中的税务工作人员也耐心解答大家的办税疑惑,服务贴心。”参与培训的合作社法人田荆华开心的说道。
接下来,该县税务局将持续优化服务,梳理村级集体经济市场主体需求和涉税需求,探索“党建红+税务蓝+乡村绿”工作模式,利用“学堂+纳税人”“线上+线下”方法,加强宣传力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保障税费红利持续释放,为乡村振兴注入“税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