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田晓兰 通讯员 尚庚文 刘成屹)近日,花垣县教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该县城区4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联合督查,并对一家未在资金监管平台上购课、销课,资金监管欠到位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一家因管理不到位,存在其他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处罚。此举开启了我州自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施行后“学新规,查违规,守行规”的序幕。
10月15日,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之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也是我国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的第一部法规,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校外培训领域执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自2023年8月23日正式对外发布之后,我州高度重视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新法的宣传和学习,吉首、古丈、泸溪、花垣、保靖、永顺等县市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监管新法的学习和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积极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花垣县和吉首市还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将新法践行于实际行动之中。10月16日晚,吉首市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同时开展托管服务的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发现3家机构未按要求开展托管服务,存在违规办学行为。
10月17日,吉首市教体局召开《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学习暨校外培训工作推进会,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会。会上通报了该市10月16日夜晚巡查的问题,分析了校外监管工作近况,传达并学习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中要坚决落实“双减”决策部署。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将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我州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当作重要的民生工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办法》宣传工作,对《办法》作全面系统解读,将《办法》传达到每一所培训机构,正确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加强前置教育引导,引导机构规范经营、合法经营,提升校外培训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外培训秩序。
州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介绍,全州教体校外培训监管部门将积极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将新法的学习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持之以恒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法治方式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依法依规严惩重罚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坚决遏制非法机构“卷款跑路”退费难等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双减”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