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变更,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武陵路支行2022年6月将其原有单位结算账户迁移至我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我行拟对迁移账户进行开户许可证变更手续。因部分企业及机构开户许可证遗失,故登报作废。请下列单位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开户网点提交开户许可证,逾期未办理者我行视同自愿作废处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路支行迁移账户清单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路支行
202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