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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1日

多措并举实现反腐倡廉宣教效果最大化

唐 瑛

“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思想道德蜕变是很多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根源之一。因此,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提升宣教的治本功能,实现宣教效果的最大化,必须遵循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宣教的特点和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丰富宣教内容、创新宣教形式、健全宣教机制,完善“大宣教”格局。

一、宣教内容要层次化,根据宣教对象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宣教重点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宣教内容要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牢固树立“三观”来进行。“一条主线”,即理想信念。这是道德修养、政治教养最核心的问题。从揭露出来的一批大案要案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也是最致命的。“两个重点”,即以“两个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对党忠诚的教育,重点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问题,要常怀律己之心,常做利民之事;以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为核心内容的法纪教育,重点解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问题,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念,常报党育之恩。“三观”,即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三观”,进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的执政观、发展观、政绩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

公民宣教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最基本的方面:一为是非曲直宣传教育,要普及法律知识,告诉公民哪些是合法的可以做,哪些是违法乱纪的不能做;二为美丑善恶教育,要提倡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告诉公民什么是真善美应该做,什么是假丑恶不应该做;三为权责利义宣传教育,告诉公民拥有什么权力、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必须履行什么义务,鼓励公民自觉抵制索贿受贿行为。从而,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风尚。

二、宣教形式要多样化,由传统单一的形式向多样的、紧贴时代步伐的形式转变

反腐倡廉宣教形式要紧跟时代步伐,在创新上下功夫。要跳出“就反腐倡廉抓反腐倡廉”、“就宣传教育抓宣传教育”的思维定势;立足于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全局,使反腐倡廉宣教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思路,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进程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相结合,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相结合,确保宣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改变不分宣教对象“一锅煮”的宣教方式,把集中宣教和分散宣教、面上宣教和点上宣教结合起来,根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个性化、特色化宣教。

要改变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讲稿、你讲我听的宣教现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资源,把传统宣教与网络宣教、新闻媒体宣教等结合起来,加强与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充分运用这些媒体资源,设计专题网页,制作专题节目,组织高质量的文章和电教片等予以刊播,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寓教于文,为各类宣教对象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宣教服务。

要改变宣教主要以单位自行组织为主的做法,把单位宣教与社会宣教、学校宣教、社区宣教、家庭宣教有机结合起来;要改变单纯依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课报告等在职在岗宣教的方法,把在职在岗宣教与公务员录用初任、提拔任职以及调任转任脱产培训结合起来,以增强宣教的系统性和经常性。

为了扩大宣教效果,要坚持宣教与激励、惩处相结合。在宣教的同时,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构建起以物质利益为核心的预防腐败的激励机制,以抑制腐败动机、遏制腐败蔓延。要充分发挥案件惩处的教育功能,既要严惩腐败分子,提高腐败成本、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又要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与曝光,举一反三、以一儆百,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

三、宣教机制要体系化,切实把反腐倡廉宣教融入社会发展体系之中

要把反腐倡廉宣教纳入先进文化建设体系,从而克服和消除各种腐朽消极文化对人们思想的影响,营造一种“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先进文化在人们心中扎根,并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要把反腐倡廉宣教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民教育是我国教育主渠道,它对人们思想意识的形成、性格作风的培养、文化知识的积累是至关重要的。要让反腐倡廉教育系统化,让它堂堂正正进入国民教育的教科书和课堂,成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把反腐倡廉宣教纳入社会教育体系。现在的党风廉政教育基本是机关型的、单向的、单一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围墙内,多是组织对个人、领导对下属、上级对下级以说教的形式出现,既空泛又刻板,还脱离社会实际,与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出现了“5<2现象”,即:在机关上班说教5天,还抵不过在社会上受2天双休日活生生的现实“教育”。因此,反腐倡廉宣教必须面向全社会,要走出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与活生生的现实对接,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培养和增强整个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逐渐形成全社会反腐败的大氛围,形成视腐败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环境。

四、宣教格局要社会化,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是全党和全社会的一项共同任务,要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大合唱”,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教的强大合力。

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宣教”的认识。建立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宣教规律性和本质的认识深化。

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的领导体制。经过近年来的实践,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的体制。

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机制,搞好责任内分解和外分解,从职能部门到配合部门,从牵头单位到协办单位,从领导集体到领导个人,都要明确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完成时限等,确保责任到位;实行责任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对完不成年度任务或任务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领导,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完善协调机制,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教育、司法等有关责任部门组成的宣教联席会议制度和宣教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及时针对宣教工作任务部署、责任分解、督促检查、总结讲评、考核奖惩、问题解决等,进行协商沟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凝聚力量,把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促进宣教各项任务逐一落到实处。从而,形成反腐倡廉宣教的整体合力,实现宣教效果的最大化,提升宣教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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