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 潇)日前,州人民政府牵头,州应急局、州住建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组成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督导检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场站、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配送网点、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26家,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燃气具销售等其他企业36家,餐饮及工商业72家,使用燃气的农贸市场、工地食堂、无堂食但经营外卖的餐饮店及“九小场所”等40处,共发现安全隐患59个。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按照国家、省、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州城镇燃气安全形势总体可控。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州开展春节前城镇燃气安全“敲门行动”,对工商用户完成入户安检6239户,对居民用户开展上门宣传200555户;开展部门联合排查“回头看”,排查企业4942家,排查出并完成整改隐患38个;打击“黑窝点”2个,查处“黑气瓶”46个;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20次,处罚9次,罚款5.1万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瓶、管、灶、阀等企业1家。督查组要求各县市(区)全面认真反映自身工作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查整治“回头看”,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巩固集中攻坚成效,并逐步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