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花垣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花发改审批〔2023〕220号)等文件批复,本单位建设的花垣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项目,需占用湖南花垣连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该工程位于花垣县双龙镇,拟占地面积0.4037公顷。该工程涉及湖南花垣连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0.4037公顷,所涉地类为水田(0.2246公顷,非基本农田)和采矿用地(0.1791公顷)。其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涉及花垣县双龙镇土地征占与相关补偿事宜。凡与该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且存有异议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到湖南花垣连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有关权力。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7天)
联系方式:0743-7225513
联系人:花垣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麻志国
花垣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