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花垣县公安局十八洞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花发改审批〔2023〕205号)《关于花垣县公安局十八洞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意见函》(花住建办函〔2023〕23号)等文件批复,本单位建设的花垣县公安局十八洞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需占用湖南花垣连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该工程位于花垣县双龙镇,拟占地面积0.3261公顷。该工程涉及湖南花垣连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0.3261公顷,所涉地类为水田(0.3261公顷,非基本农田)。其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涉及花垣县双龙镇土地征占与相关补偿事宜。凡与该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且存有异议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到湖南花垣连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有关权力。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7天)
联系方式:0743-7225513
联系人:花垣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麻志国
花垣县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